辽宁修订鼠疫控制应急预案

来源:发表时间:2024-07-22 09:40:17 发布:0

近日,辽宁省政府办公厅发布新修订的《辽宁省鼠疫控制应急预案》,要求继续巩固辽宁省鼠疫防治成果,有效预防和快速应对、及时控制鼠疫疫情的传入、暴发和流行,最大限度减轻鼠疫疫情造成的危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

根据鼠疫发生地点、病型、例数、流行范围和趋势及对社会危害程度,《应急预案》将人间鼠疫疫情划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4个级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鼠疫疫情:肺鼠疫在大、中城市发生,并有扩散趋势;相关联的肺鼠疫疫情波及2个以上的省份,并有进一步扩散趋势;发生鼠疫菌强毒株丢失事件。

《应急预案》明确,辽宁省疾控局在省政府统一领导下,负责组织、协调全省鼠疫疫情应急处理工作;根据鼠疫疫情应急处理工作的实际需要,会同省卫生健康委向省政府提出成立省鼠疫防控专项应急指挥部的建议。省应急指挥部负责统一指挥、协调全省重特大鼠疫疫情的应急处理工作。指挥长由省政府分管卫生健康工作的副省长担任,副指挥长由省政府协助分管卫生健康工作的副秘书长、省卫生健康委主任、省疾控局局长担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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