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发表时间:2024-07-01 09:37:29 发布:0
据“天津人社”公众号消息,近日,天津市人社局、市财政局下发通知,从2024年1月1日起,同步调整企业与机关事业单位2023年12月31日前退休、退职人员的基本养老金。
具体办法为:
一是定额调整。每人每月增加40元。
二是挂钩调整。与本人缴费年限和基本养老金水平双挂钩。与缴费年限挂钩,退职人员、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5元;缴费年限满15年以上的退休人员,在每人每月增加15元的基础上,缴费年限在15年以上的部分,缴费每满1年(不满1年按1年计算),每人每月增加1.1元。与基本养老金水平挂钩,每人每月按照本人2023年末的月基本养老金水平增加1%。
三是适当倾斜。截至2023年12月31日,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的,每人每月增加20元;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的,每人每月增加30元;年满80周岁的,每人每月增加40元。
2024年基本养老金调整后,全市249.4万人受益。本次调整增加的养老金将于7月底前发放到位,并自1月起补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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