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深化基层中医馆建设

来源:发表时间:2024-05-31 09:35:08 发布:0

近日,辽宁省卫生健康委、省教育厅、省人社厅联合发出《关于进一步深化中医馆建设加强中医医师配备的通知》,旨在实现全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设置中医馆、配备中医医师的目标,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

《通知》明确,巩固建设成果,加强中医馆服务内涵建设。各地要在辖区内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中医馆全覆盖的基础上,不断巩固、完善中医馆建设,对由于行政区划调整、机构改革等原因合并及新建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要及时完成中医馆建设,确保基层中医药服务没有漏洞、不留死角。要推动有条件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加强中医药人员配备、中医药技术服务提供和中医设备配备等,到2025年15%的中医馆完成服务内涵建设,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

《通知》提出,大力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进一步加强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中心建设,强化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培训,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培养一批能够规范操作中医药适宜技术的人才。到2025年,100%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中医馆能够开展10项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

《通知》明确,合理确定中医学类、中西医结合类专业招生计划,逐步增加中医(全科医生领域)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探索做好中医专业农村订单定向培养免费医学生工作。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对招聘引进的医疗卫生人才实行“县管乡用”人才管理模式,新招录的中医医师由县级中医医院或区域医共体统一管理,人员安排重点向中医馆倾斜。

根据《通知》,该省将依托县域医共体建立上级医院中医医师定期到医共体内中医馆提供服务的长效机制;放宽长期服务基层的中医医师职称晋升条件,鼓励单独设立基层职称评审委员会或评审组,对基层一线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探索实行“定向评价、定向使用”;建立岗位结构比例动态调整机制,科学、合理调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的高级专业技术岗位比例,重点向经中医全科专业规范化培训合格的医师倾斜。《通知》明确,本科及以上学历、经中医全科专业规范化培训合格并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人员,可直接参加中级职称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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