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发表时间:2024-05-24 09:24:56 发布:0
日前,省卫生健康委印发《河南省第三批中医药青苗人才培养项目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将遴选一批有丰富独到学术经验和技术专长的中医药专家为指导老师,选配具有相当专业理论和一定实践经验的青年业务骨干为他们的继承人,采取师承方式进行培养,造就一批热爱中医药事业、中医理论深厚、中医药技术精湛、品德优良、医德高尚的中医药继承创新型人才。
《方案》对遴选的中医、中药类别指导老师和继承人应具备的条件做出了具体要求。其中,指导老师应具有主任中医师、主任中药师职称,累计从事中医药临床工作15年以上,有丰富独到的学术经验和技术专长,医德高尚,在群众中享有盛誉,得到同行公认,身体健康,坚持临床实践,能够保证每周不少于1.5个工作日的带教时间,保证教学计划和带教任务的完成。继承人应与指导老师所从事的专业基本对口、专业特点相近或适宜交叉融合发挥临床优势,每名指导老师配备3名继承人,其中至少1名继承人来自县级及以下医疗卫生机构。
《方案》还进一步明确第三批中医药青苗人才项目的培养和考核方式,将分专业进行,中医临床专业周期2年,中药、中医护理专业周期1年,相关继承工作的考核分平时考核、年度考核和结业考核进行。
人才队伍建设是中医药事业发展的基础和关键。自2018年起,我省启动河南省中医药青苗人才培养项目,前两批实施下来,已遴选出青苗人才指导老师311名、继承人933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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